2016年支持浙商創業創新工作任務分解
根據省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浙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6年省級相關部門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浙江發展工作目標任務的通知》(省浙商辦〔2016〕7號)要求,結合我廳工作實際,現將2016年支持浙商創業創新工作任務分解如下。
一、負責宣傳報道我廳支持浙商創業創新相關工作情況。繼續做好科技新浙商評選工作。(責任處室:辦公室)
二、牽頭落實“人才科技回歸”工作責任,支持浙商引進、集聚各類人才和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申報各類人才計劃。抓好扶持浙商創業創新科技政策法規的落實。協助做好面向浙商的相關科技政策的培訓工作。(責任處室:法規處)
三、參與浙商回歸引進重大項目的審定確認和服務推進工作。鼓勵支持浙商獨立或聯合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參與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對省外境外浙商回歸創辦的科技型企業在申報各類科技計劃項目時,在立項方面予以傾斜支持。支持浙商開展創業風險投資,推進科技金融結合。(責任處室:計劃處)
四、支持浙商聯合高校院所建立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研究院。新增企業研發中心100家以上,企業研究院50家左右,重點實驗室和工程中心10家左右。(責任處室:條件處)
五、支持浙商參與重大科技項目,協調解決企業在科技創新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支持浙商積極參與科技孵化器、加速器、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建設,符合條件的可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按國家規定享受有關稅收政策。新增孵化器面積30萬平方米以上,為浙商孵化科技成果提供支撐,支持浙商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繼續辦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浙江賽區)暨浙江省“火炬杯”創新創業大賽,發現創業創新企業群體,弘揚創新創業文化,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責任處室:高新處)
六、抓好我廳關于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的政策落實工作。選擇3—5個縣(市、區),聯合舉辦浙商科技創新產學研對接活動。結合青山湖科技城、未來科技城等創新基地建設,引導浙商聯合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責任處室:成果處)
七、組織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對接活動,組織海外學子浙江行等活動,吸引海外浙商回歸創辦高科技企業,積極引進掌握關鍵技術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創新團隊。(責任處室:合作處)